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身边的事 > 正文
    购物车
    0

    自认彩礼为赠予 拒不返还被执行

    信息发布者:许永传媒
    2017-04-13 22:39:04    来源:安阳网   转载

    自认为彩礼是赠予的,分手后拒绝返还,结果被男方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后仍拒不返还,又被男方申请强制执行。4月11日,安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2013年10月,原告李某与被告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李某付张女士彩礼款后,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根据当地习俗于2014年2月举行了典礼仪式。可双方生活一年后,张女士却离家出走,不再与李某见面。

    因多次协商未果,李某将张女士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款。诉讼过程中,被告张女士认为彩礼为自愿赠予性质,拒不返还,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2016年6月,安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张女士及其父母等三人返还原告李某彩礼款3.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

    2016年12月底,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但被执行人不予配合。为此,法官积极搜寻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成功冻结并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000元。为尽快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但被执行人仍故意躲避。4月11日,执行法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面对面向其释明当前执行形势以及将要承担的罚款、拘留等严重法律后果,经过反复做其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深受教育,主动按照判决书全部履行了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